喜欢。

        段蒙喜欢纪之悠。

        两个月前,陆雪久就知道段蒙可能会喜欢纪之悠了。

        其实陆雪久见过纪之悠,在那些豪门的八卦新闻上。那次他从国外回来,听说段蒙又要去相亲,他侧敲旁击得知了对方的身份,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将纪之悠社交账号上的每一张照片都看过。

        纪之悠是个波霸,34D,还长得高,有一头风情万种的长卷发,和段蒙以前藏起来的那些“搞h色”的杂志上的女郎一模一样。

        段蒙从来不知道陆雪久发现了他的这些杂志,他不在的时候,陆雪久总是溜到他房间里去睡觉,那些杂志就压在棉被底下。

        那时段蒙不过二十出头,是个毛头小子,陆雪久还没上高中。

        少年时的陆雪久躺在段蒙的床上想,他哥平时看上去禁欲冰山,到底是怎么对着这些长着橄榄球的女郎一脸冷淡地下手自我安慰的。他想不出来,因为他从来没试过,他从青春期起的幻想对象就是段蒙了。

        段蒙自打开始着手思考婚姻大事以来,和一些女人分分合合,陆雪久都是知道的,他一直都觉得段蒙不可能真的结婚。

        而纪之悠之所以让陆雪久有危机感,是因为纪之悠的思想和教育。社交软件上,纪之悠表现得并不像胸大无脑的白富美,她竟然还会谈论什么“哥德巴赫猜想”。想一想,段蒙那么闷骚的人,怎么可能不喜欢这种集放浪与睿智于一身的女人。

        段蒙第一次去见纪之悠,晚上很晚才回来。

        “你们去哪儿了?”陆雪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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