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人将这件事录了下来,发到了网络上,一传十十传百,这个被掩埋已久的真相终于被揭露了出来。

        陆芸帮着刘榆请了一个律师,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便起诉了这四个年纪轻轻便犯下重罪的年轻人。不过,在庭审开始之前,刘榆却特地嘱托陆芸告诉律师先生,减轻虞夏的量刑。

        刘榆说,“虞夏有罪,但看在她是唯一一个知道错了的人份儿上,我决定放过她。她在受着良心的折磨,我觉得没有什么是比这更重的惩罚了。”

        他这么做的原因除了那个录音以外,还有那天下午,他收到的虞夏的药和那封迟到的道歉信。

        在信里,虞夏一遍又一遍的道歉。她写这封信的时候一定哭了许多次,很多字迹甚至被眼泪晕开了,只能看清楚一个大概。刘榆从这封信里读出了女孩的歉意和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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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望,不仅仅是针对那起纵火案,还有之前她跟着大天对刘榆造成的打击。

        合上信封,刘榆的心竟然没有一丝波澜。他形容不出自己对虞夏的观感,比起直白的恨,虞夏这个姑娘给他了一种复杂的感觉。他不会原谅她,因为这封信相对于他受到的伤痛而言,实在是太过于轻飘飘的了。但他觉得虞夏已经受到了来自己的惩罚,还有外界的压力,她不需要再有人推着她去感受到自己的错误了。

        至于剩下的三人,刘榆就对他们没有这么好的态度了。自然是该怎样怎样。原本可以逃过一劫的罗莘莘,也因为有了实质证据的包庇,而不得不承担法律的责任。

        在那场庭审上,他们最后一次见到了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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