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穿越重重烧烤摊的烟雾“火线“,走进一家不起眼的店里。”

        安落秋兴致盎然,霸气大喊:“老板,来一件小高粱酒!”

        “好勒!客官里面坐!”

        老板是一个瘦弱的中年大叔,江湖人称老马。虽只有一米五多一点的身子,脸上满是皱纹,瘦弱的身体看上去弱不禁风。可就是这么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

        据说,本来是在乡下当农民的。因为儿子上高中,无奈之下才来到这地方,就为了能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给自己的儿子。一番寻觅后,老马选在路边开烧烤,而老伴还在老家。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在常人眼里,他现在的样子很辛苦。不过,他自己不觉得。他以为,现在的自己是一个很成功的农民,他会培养出大学生,改变家庭的命运,这点苦受了也值得。

        酒很快就壮观出场,小安笑吟吟地接应,“老马叔,恐怕也只有我们来了,您才敢抱出一件高粱酒吧?要是其它人,你都不敢说有的吧?”

        对方笑得憨厚,“来我这的啊,你们算是最听话的孩子喽。你们,我放心呀。对了,那个漂亮小女孩呢?”

        安落秋骄傲一笑,“您是说子萌啊?她今天有事,没有来。对了,今晚的菜呢,就按平时的来。吃不完的,我们打包。”

        “行,我这就去弄。”

        子胥接话,“看时间,现在还早。您忙完之后,和我们一起喝点。”

        老马皱纹都在乐呵呵,“好、好!没问题,那我就再加点菜。我这个店,可是全靠你们常来,才有现在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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