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都没吃,周煜就开车前往六中。

        “也好久没来过了。”周煜望着饱经沧桑的大门,有些唏嘘。

        从传达室拿了信件,他一边拆一边往学校里走,在凉亭里坐下。

        信件没有署名,但周煜看到第一个字后,瞳孔瞬间紧缩起来。这个字体他再熟悉不过了。前几天整理书柜的时候才看到过。

        难怪,难怪会寄到六中来。这里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周煜深吸一口气,稳了稳自己心神,这才往下看去。

        “我多想每天早上醒来,就看到你和阳光。然后你会揉着我的头发说,宝贝起床吧,我做了早餐。我多想和你一起逛街走累时,你说,宝贝我背你。其实,即使这些你通通都不做,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已经足够。只是,我总是忘了,你已经离开。而我早已放手。

        我一直在想,爱情是什么?我现在所有的真的是爱情吗?当我看到莎士比亚的回答时,我好像明白了。爱情,它会随着全身的血液,像思想一般迅速通过了百官四肢,使每一个器官发挥双倍的效能,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鹰眩目;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戴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邱斯显得迟钝。

        我也渐渐明白了,真的爱不是什么你死我活,而是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写微博去关注他,这也是爱。

        到了现在,我才发觉,原来我离爱情最近的一次是在你身边的时候。

        周煜,对不起!或许说这话已经太迟太迟了。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了,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也许是还在怀念,还在不甘吧。我竟还想着,如果你能在某个时刻,想到我,或是在灯火阑珊处看到我的影子,那便是最大的愿望了。是不是感觉我很自私?明明伤透了你,却又想要让你不把我忘记。你是世界对我的恩赐,也是一场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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