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算有钱人在唐朝可以圈养一堆小老婆,但这些女子除正妻之外,在当下的地法律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

        鱼寒酥很清楚果儿对陈遥的感情,但与此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她也看出……陈遥对这小丫头的感情也非彼寻常。若是一般女子,鱼寒酥也就算了,但她鱼寒酥到底不是一般女子,夺人所爱这种事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至于退后一步成人之美?她也不愿。

        有些东西是不能被抢走的,比如第一次心动,特别,还是她鱼寒酥的。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是弱者劝慰自己的无能话,鱼寒酥算不上手眼通天,但秉承着一颗尽善尽美(平亿近人)的心,还是让她给想出了个折中的好办法来。

        她要嫁给自己心里那少年郎,同时,也要让那少年郎迎娶与其情投意合、生死不离的果儿姑娘。

        两全其美有何不可?而这其中的关键便在于“娶”,而非“纳”,看似相同,然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鉴于陈遥与果儿的身份,鱼寒酥考虑得极为周全,毕竟在当下的世道,妾的身份极为低微,既得不到官家认可,也不会受到主家优待,更没有继承家业的权利。无论是主家小妾亦或是歌姬,只要不是明媒正娶,对主家而言几乎等同于私有财产,是可以随意买卖与转送的。

        而之所以如此,从文字表述上便可见一斑——与正妻结婚叫“娶”,要请媒下聘履行法定手

        续;而“纳”只是收纳之意,就如同买卖物件,是不需要媒人也不需要聘书的。

        而且依照当前律法,不仅士族与庶族之间不得通婚,甚至还有规定不得以妾为妻,不得扶妾为妻。贵贱之别尤为明显,妾室的地位可想而知。

        鱼寒酥很清楚陈遥的才学,也明白他日后定能有所作为,但这并不能抹去陈遥的出身,果儿亦是如此。他们二人经历一番生死磨难,相互扶持一路自关中而来,其中感情自不必说。若是在这一方面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那说不好不仅是婚配一事,恐怕连行军司马一职,陈遥也有可能毫不犹豫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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