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就是资金筹措方面,因为预售制,地产开发商们,能轻松筹措到巨量的资金,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新项目的开发。
这方面,算是体制内的周教授,给出了一组权威的数据,前年,国内房地产开发共筹集资金17168.8亿元,其中定金和预收款就达到了7395.3亿元,占总开发资金的43.1%。
而他们自筹资金,不到5300亿,只占总开发资金的30.8%,因此说,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就是靠着购房者的预收款在生存和发展。
但这些靠购房者的预售款,才能活下去和发展起来的房地产公司,在收钱之后是怎么做的呢。
收了房款后,因为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的,一直不是新闻;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的,一直不是新闻;以种种借口提出房价款要涨价,要求重新加价等,一直不是新闻……
就是能按时,哪怕是逾期,但好歹能收到房的,发现从房屋面积到格局、到建材标准、到绿化、到配套……和合同上存在巨大出入的,那就更不是新闻。
夸张一点说,收房后各方面都和合同上没有出入的,那才叫新闻。
靠我的钱生存,靠我的钱赚钱,结果各种不把我当回事,甚至让我的钱打水漂……而这样的事,还在继续,各方依旧习以为常,出钱的人依然没有什么话语权。
这,绝对不正常!
买期房,最不幸的后果,自然是遇到各种各样的烂尾,按理,这应该是不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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