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暮睁大眼睛,握紧手中的玉佩,盯着老头渐行渐远的背影,默不作声。

        第二日,煜王府外。府前六尺,空无一人,来往之人,皆绕道而行。这就让府外墙角的牙婆一众,分外打眼。

        牙婆对着十来个七八岁的小孩,小声训斥道:“一会进了煜王府,都给我老实点。不然别怪我救不了你。”

        越则煜,燕皇越崇第四子,其母又是g0ng中最为得宠安贵妃。这层身份本就让他贵不可言。加之煜王八岁出使云国,大胜,燕皇亲赐府邸;十五岁平定燕国周边,凯旋,燕皇亲封郡王;十七岁识破恪王谋逆,保皇,获封煜王。

        燕国的每一位百姓,都知这位年仅二十,战功赫赫的煜王,更不用说煜王潇洒冷峻,让万千燕国少nV朝思暮想。

        牙婆扯了扯身上特意缝制的新衣,满意看着眼前JiNg挑细选的人,“虽说你们是入府为婢,但要是谁能有幸入了煜王的眼,可别忘了婆子我今日的照顾啊。”

        一个胆大的nV孩,壮胆问道:“听说煜王杀了很多人,连自己的兄长恪王都不放过,那他是不是会……”

        “啪”,牙婆一个巴掌,打断了nV孩的话,气急败坏道:“胡说什么,想Si别带上我。”随即冲着众人恶狠狠道:“进了煜王府,管好你们的嘴,管住你们的眼睛,这样才能活的长。”

        牙婆回头,只见一身穿布衣的少年,将手上的信封和玉佩递给王府小厮,随即立于台阶之下,安静的等着。

        哪都有打秋风的,这煜王府也不例外。牙婆轻哼一声,撇撇嘴:“看见没,这种饿成竹竿的,以后直接赶出去,免得给煜王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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