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大明,她觉得这片锦绣河山怎么看都看不够,与其待在应天发霉,还不如跟着大官人在这大好山河里走一圈。
美景怡人心。
至于这一圈会不会再被大官人吃几回,重要吗?
一回是吃,两回也一样。
何况自中秋之夜后,娑秋娜确信,自己心里对黄昏的小欢喜,就是爱情的萌芽,她觉得自己是有点爱上那个人了。
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欢喜了,爱上了,那就睡吧。
爱情的最终不就是那一场贪欢吗?
黄昏哪里知道娑秋娜的这一番心绪变化啊,还在绞尽脑汁的想这一次要怎么想办法和娑秋娜芙蓉帐暖玉生烟,而且必须超过三秒。
此事也不急,实在精虫上脑,还有体贴的乌尔莎。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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