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等我,我尽量早点来!”

        ??———

        ??丁纯雅是很久以前林寻少不更事,从几个纨绔手下救下来的女孩。也就是那天,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涉及打架斗殴进警察局,第一次英雄救美被打的宛如死狗,第一次见到顾裕恒——那个往她的氧气里加毒药,让她屡次濒死的男人。

        ??她是一年前才又遇到女人的。

        ??女人比她大两岁,是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林寻当初好不容易从那两个人手里逃脱后,如获新生。激动万分到一个人跑出医院,然后在大街上乱逛。

        ??然后她磕磕绊绊,自己一个人无头苍蝇般在城市乱逛,最终天快黑了跑到河边,站在桥上大哭了一场。那种解脱的感受让她喜极而泣,好像真的自由了,她甚至幻想着如同肖申克的救赎那样,在一阵暴雨中张臂呼喊。

        ??后来她浑浑噩噩跑回旧屋子,把自己的东西仔细收拾一番,然后再离开。她的行李很少,挑挑拣拣就一个箱子,拎起就走。直到后来,她才发现少了一些玩意儿和爸爸的遗物。

        ??她深知自己是个被关久了,一无是处的傻鸟。虽然那笔钱很多,但她暂时不想碰,她想自己找点事情做,一切从头再来,让自己真正有能力经济独立。

        ??所以她傻傻去打工兼职,做过奶茶,洗过盘子,发过传单,还干过水军,那种一条评论八毛的。一开始,她真的什么都不懂,做错事,反应稍微慢了一步,都要被骂的狗血淋头。要是以前,她可能委屈的都快哭了,因为她是泪失禁体质,情绪一上来克制不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