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大大小小,放了十几副棺材,每副棺材的棺顶上都点着一盏灯。在地窖最里面,还放着几十个陶土坛子和精致的莲花灯。
古初晴目光扫过众多棺材,视线最后落在最左侧两副棺材板被掀开的棺材上。
他阿爷在世时,他曾听他说过,古家人在一百多年前,个个都能文能武,惊才绝艳,可到清末民初却突然衰败下来,十之八九的古家人都活不过壮年。
初晴阿公死时还不到四十,她爸更是才三十出头就死了,她大伯到是多活了两年,但还是没有熬过四十这个坎。听老人说,古家是犯了什么禁,所以才会英年早逝。
现在古家就剩下两根苗苗,要是继续干下去,初晴与她堂兄怕也会...
“潭叔,这都什么年代了,我要继承祖业,怕是连饭都要吃不起。”古初晴讶然一笑,老实话,她虽一身本事,但真没想过干这行,先别说这年代有没有尸体给她赶,就是有,她也不敢接。
赶尸忌讳特别多,尸体回乡,路上沾不得人气,更不能遇上狗,且还必须让路过的人家关门闭户回避。如今这年代狗多,人也不好说话,要是路上有狗叫或是沾了生人气,她赶尸就变成捉僵尸了。
现在这年头,就算客死异乡,要送回尸体也不过就是租一辆灵车的事,省时又省力。
古初晴都打算好了,等大学毕业,就在富津市找个工作,然后,再谈几个男朋友,选出最好的那一个结婚。
她长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室友们成双成对,一天到晚撒狗粮,羡慕死她这个单身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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