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其实是一件既枯燥、又辛苦的事。需要人长久的坚持。

        庄娜好久没动笔,一开始难免滞涩,对着电脑枯坐一整天,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勉强写出来几千字。

        但她到底有功底在,脑子里的知识储备也够,写着写着,就逐渐变得顺畅起来。

        从一开始的几千字,到每天一万字。很快,庄娜电脑里的存稿,就多了起来。

        庄娜也没急着上网发表,而是先把存稿拿给了小酒窝试读。

        “这才几天啊,你就写了将近十万字!”小酒窝看着面前电脑上打开的文档,眉头一皱,不太赞同道“我说你这眼圈黑的!即便你心急,也用不着这么拼命。”

        “有吗?一个多星期了,我才写十万字,哪里算得上拼命?”庄娜一怔,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尔后有些心虚的低头笑笑,道“呃,我可能是最近太兴奋了,晚上有点没睡好。”

        这些天,她脑子里全是。白天对电脑码字,晚上做梦走剧情。想想,好像确实有点儿走火入魔的样子。不过,她心里充斥着久违的畅快感和满足感!根本停不下来!

        她爱写作!

        之前她因为一个不值得人,放弃了它。现在她发现,她真的很傻。

        文字有灵,却不会像人一样背叛。她爱它,它便也会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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