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她居然还在骑电瓶车上下班,看那眼神,挺羡慕其他有车的同事呢。”谭越拿着电话慵懒报备,这都叫什么事啊?他一个未来准秘书长,身价十数个亿,居然被派来当变态偷窥狂,简直大材小用。

        ‘那你联系一下廖总,给我订做一辆嗯……功能一流那种,外型越普通越好,按照越野的来就行。’

        谭越嘴角开始抽筋:“哥,越野的造型可不低调。”大概是明白他此意何为,像乐舒这种人,即便家里再有钱,开个路虎都觉得太张扬,更何况那些动辄数百上千万的豪车了。

        ‘你跟他说不显眼就成,颜色嘛,就黑色吧,主要是性能。’

        “我知道了,你放心,这事我一定给你办好。”挂断电话,苦笑着启动引擎悄悄尾随在女人身后,平时看着挺冷漠一人,想不到追起女人来,还挺有一套,乐舒啊乐舒,你可知自己正被一个掌控着N市经济命脉的人‘苦苦’追求着?

        也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

        然而抵达一个老式公寓楼下,原本漫不经心的谭越立马坐正,几乎一眼就认出了停靠街边那辆布加迪归何人所有,司炀?倒不是司炀这小毛孩子多引人注目,除了司家当家,其余压根不屑一顾,而是这辆布加迪,去年他都决定去提车了,结果居然给司炀那臭小子领先一步,因此印象深刻。

        和庞煜古板的性子不同,对庞煜而言,一辆可以体现身份的劳斯莱斯和一辆低调商务车可以开一辈子,但谭越喜欢收藏车,甚至到了狂热的地步,否则司炀这种乳臭未干的二世祖,哪能被他记着?

        他在这里干什么?

        无意中也发现乐舒推着电瓶车正在小区门口看他,立马尴尬垂头,这是被发现了吗?

        的确,乐舒其实早就注意到那辆炫酷得不能再炫酷的跑车一路从警局追到了家里,但感受不到什么恶意,否则也不会开这种鲜明的车追踪,挑挑眉,不在意地将车子锁好,向电梯走去。

        ‘叮!’

        电梯门打开,边迈步边瞅着正坐在柳清颜门口抽烟的英俊小伙儿打量,什么情况?那家伙成天把自己关家里,上哪儿认识这么个极品帅哥儿?连她看了都不免有些失神,赶紧堆上笑容过去礼貌的问:“你好,请问你是要找清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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