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是最早到校的人。
「最」这个字,光想像就令人心痒。我这十六年过得乏善可陈,最显眼的时刻不超过五根手指——
一是英文课上的自我介绍。
Oh.Rose?Sowhere’syourJack?
二是笨拙得太突出,还要被施舍同情的时刻。
老师看看有没有人错这题……啊……好,我不说名字,她自己知道。
再来,就是现在。
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这里做梦、涂鸦、观察其他人的座位,成为这里的主宰,任凭想像跨越时空限制:一号喜欢八号,八号喜欢隔壁班的四号,每次他们三人碰在一起,就像东倒西歪的草莓蛋糕,巨大的蚂蚁急忙跑过来,不需要其他蚂蚁帮忙,自己呼噜呼噜将他们的Ai情吃掉。
五号和四号恨Si对方了,当老师说要按座号分组,就会有只暴龙撕开天空,把手伸进教室,将老师一把扔上幽浮,送给外星人圈养研究。
今天又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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