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
钟风生在庆历四年,爹娘死得早,自小便靠放羊为生。
他有匹马,起名叫长安。长安是钟风放羊时在荒地里拾来的。那天傍晚,钟风赶羊路过矮树林听到哗啦一声草响,羊群惊惶地踩着小碎步往前走了两步,钟风定下神来,拨开路边的枝条一看,草窝里倒着一匹漂亮的小马驹,它正扑腾着想站起来。钟风喜欢的不得了,再加上天黑了狼快冒出来了,到时候这小驹肯定会给狼衔去吃了。钟风一合计,便抱了小驹往回走。
钟风希望小驹能长长久久地平安下去,所以取了名儿“长安”。长安一天天长大了,光亮的枣子色毛好看极了。钟风像对待爱人一样用心照管着长安。每次钟风抱草料过来,长安都会撒开四蹄一阵枣色风似的刮到钟风面前,先和钟风亲昵一会儿再埋头啃草。啃高兴了,还把下巴搁在钟风肩膀上蹭蹭——兴许只是为了擦擦嘴。钟风也想到了这畜生的小聪明,便在马颈子上拍了一巴掌。长安也不甘吃亏,抬起前蹄踢了下钟风的膝盖。
嘿,你还记仇了!钟风道。
长安哼哧了几声,算是回答它就是记仇了。
有时候,钟风骑着长安去田头看麦浪。田野上蒸腾着饱满的愉悦,风像一首浮动的赞诗,裹了醇厚的麦香。这时,钟风总能想到女人——没谁规定看麦浪的时候就不能想想女人——他穷的无法遮掩,连媒人都不稀的往他那去。钟风想着这样也好,他和长安一起过一辈子,他老了,长安也老了,那时他再骑着长安来看麦浪,像诗歌里唱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挺好的。和钟风一样,长安心里也惦念着母马,不过可惜了,这十里八村的压根没有马,驴倒是有几只。
十月末的一天日西,钟风把羊赶进圈,左数右数发现数目不对,少了一只羊崽子。一只羊崽子换的钱够钟风大半年的粮钱,钟风一下子急了起来,暮色如墨浸宣纸迅速渲染着一切。钟风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心想着得赶紧把那羊崽子找回来。他翻身跨上长安,长安前蹄凌空一阵嘶鸣,懂钟风心事似的向着矮树林闪电似的奔了出去。浓雾挟着枝条向他们身后退去,钟风打着唤羊的哨子,四下里已经黑的悄无声息,长安如在黑海里穿梭。
一阵混在雾里的腥味越来越浓。钟风心里一惊,这味道不单是羊血味,还有狼骚味。他把手按在腰间的骨刀上,身子由于过度紧张微微颤抖着——那东西已经很近了。突然长安跃了起来,伴随着一阵嘶鸣,一只狼已经挂在了长安脖子上。钟风挥刀一阵狂砍,把那狼给狠狠地甩了下去。整个狼群扑了上来,有狼咬住了钟风的腿想把他往下拽,钟风近乎本能地连踢带砍,弄下去一个又有其他的扑了上来。钟风的肩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他下意识地护住了脖子,用另外一只手去掰狼嘴。狼嘴里的热气,恶心的腥臭,浑身上下的疼痛,手上粘粘的液体,混乱的马嘶和狼嚎……钟风觉着这应该就是死亡的样子了。
跑啊——
钟风不知道他这是在对谁喊,而长安迅速做出了反应,它像离弦之箭奔出,狼群根本来不及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数,衔在他们身上的狼纷纷掉落。长安以一种比任何速度都快的速度的带着钟风奔跑。还是有一只精壮的狼追了上来,它一跃扒住了钟风,伸着脖子去咬钟风的脖颈,钟风摸索着握紧了那狼的后颈骨,摸过骨刀来一阵狂捅,那狼的爪子凌空挥动着,抓挠着他的脸。滚烫的血顺着脸帮子灌到钟风嘴里,钟风一发狠,把那狼按到了马蹄子下。
没有狼再追上来,长安迅速跑出了矮树林,在荒原里向前奔去。钟风一阵眩晕,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长安的喘息声和微风拂过草尖的窸窣。月亮圆而温和,照耀着杀机过后的悄寂。空阔的荒原里草低低伏着,一匹马驮着一个不省人事的人在月亮下不停息地跑着。那匹枣子色的马已被血染成了黑色,像是铁铸的铁马。
长安的灵魂被速度分离出来,撇到了黑夜里。它躲过了狼群,却没躲过死亡。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钟风抱这长安的尸体呆坐了一宿。后来,他把它埋在了家门口。然后钟风接着放羊,只不过往后他都是自己走着而不再骑马了。他觉着这样也挺好,活这一辈子,奇妙的是自己那些经历,评判一辈子的也绝不是最后的结果。每当触及与长安在一起快乐的回忆时,他的嘴角总能高兴地咧开。兴许长安也是快乐的,因为它一直在一个人的快乐里飞奔。
阴阳是最遥远的距离,也是最近的距离,以为阴阳之间根本没有远近的界限,二者交合为一。没有人能肯定的说钟风再也没有见过长安,或许长安一直陪在钟风的身旁。钟风放了一辈子的羊,他唯一的文化印记便是一首《击鼓》。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因此钟风常站在荒原里远望那片矮树林。有一天,牧羊人失踪了,有人说看见他骑着马赶着羊在荒原里唱着悠长的号子,有人说他骑着马去云游四海了,还有人说他参军了,成了一个顶出色的骑兵……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小书包网;https://www.xshubao.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