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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显然,将苏牧的手脚砍断,或许只能换回一个同样失去手脚的方天定。

        除此之外,刑罚的选择自然还是有的,方七佛沉思片刻,便想出了三五种来,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最容易执行,留下的耻辱性惩罚却又能够保持最长久的一种,那就是黥刑!

        他不能杀死苏牧,却可以羞辱苏牧!

        对于一个被誉为杭州第一才子的文人来说,还有什么比黥刑还要更羞辱人?

        黥刑,又名墨刑,黵刑,或者刺字,乃上古五刑之一,通俗而言便是在罪犯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碳,以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耻辱将伴随一生。

        黥刑早先的施行方法是用刀刻,而后在刻痕上涂墨,《周礼》上也有说:“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以墨窒疮孔,令变色也。”

        而到了大焱,许是犯罪的人太多,工作量太大,又或许犯人的罪行太多,脸上的面积不够刻,便改用了针刺,因而又称之为黥刺。

        黥刺根据犯人的罪状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

        凡是盗窃罪,要刺在耳朵后面;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颊上或额角,所刺的字排列成一个方块;若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为圆形。凡是犯有重罪必须发配远恶军州的牢城营者,都要黥面,称之为刺配。

        后世电视上,犯人的脸上刺了个大大的“囚”字,也是让人哭笑不得。

        大焱与苏牧后世所在时空的宋朝差不多,罪大恶极的强盗,会在额头上刺上“强盗”二字,杀人犯就刺“杀人犯”,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内容,比如发配的地点,所犯的罪行之类,比如豹子头林冲,脸上金印刺的就是“迭配沧州牢城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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