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茴茴正发着呆,就听到走在前边的两个同学在争论,输入法是拼音快还是五笔快。
两个人大概刚好分属不同阵营,争得不可开交。
谁也不服谁。
丛莱也听见了,饶有兴致地问贝茴茴:“你觉得哪个快?”
贝茴茴毫不犹豫:“当然是五笔了。”
丛莱想起她做小组作业的时候用的就是五笔,平时用电脑噼里啪啦打字写的时候也是用五笔,笑了一声,贝姑娘果然是坚定五笔党。
自己用五笔,坚决认为五笔快。
不过她的手速确实快,他看她有时候赶稿着急了,手指都能在键盘上舞出残影。
前面争论的同学,拼音党的那个终于恼了,说:“你就是普通话不好才用的五笔!”
贝茴茴:“……”
膝盖中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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