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区昏暗的一处楼房的地下室里,只有两个台球桌,混杂着烟味的沉闷气息,有些恶臭和腐臭。
两个混混赤裸着上身,在地下喝酒,抽烟,打着台球。
他们拿到了钱。想了很久怎么挥霍,大概是要出去快活几天赌几把才痛快。
但之后,他们看着被绑在角落里的那个小孩儿,还有那个稍微年轻点的男人,心里却泛起了嘀咕,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中一个黄毛混混,把烟往地上一扔,狠狠地踩了一脚,像是在下决心。
“这样,男的直接杀掉,小孩,随便卖给哪一家,做完这一票咱们很久都不用再干了!”
另一个光头混混有点后怕地咽了咽,似乎已经犹豫了,“杀,杀人?那行,你给他一刀吧。”
黄毛混混不敢杀人,最后想了一想,“那电视上不是老说什么,你拿石头把人脑袋后面一砸,把人砸失忆了吗?不如咱们给他脑袋上拿一起砖头,是生是死,那看他的造化。”
“你什么意思?”
“万一他失忆了呢,咱们就留他一条命,你看这样好不好?至于那个小孩呢,哼,就这么个小东西,看着面相还不错,指定有人花重金要。”
光头觉得这主意好,顺手抄起一块板砖,往凌刀脑袋上比划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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