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潜初与奚家家宴,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谢伶顿了顿:“如今京城的形式你不是不知道,就算你父亲现在在朝堂中还能混个一官半职,皇上也忌惮他是前朝老臣。奚府上下面上光鲜亮丽,实则已然是油尽灯枯,垂垂暮年了。如若想守得住往日的辉煌,昌王,还是不得不结识的。”
念卿点头。
这昌王如今已过不惑之年,却因此人长相凶神恶煞,加之战功赫赫,竟无一人敢上门说媒,他自己倒也明事理,索性朝皇帝请了一道折子,今生今世不婚不育,就当好他的昌王。
“父亲的意思?是想郴哥儿跟着去沙场闯荡?”
就连平日不苟言笑的谢伶,都为念卿这一句话称赞:“你果真是极聪慧的。郴哥儿从小看见书本就头疼,却对兵法情有独钟,虽说捐官上任也不是不行,却毕竟不是凭自己真本事,倘若真能跟程潜初历练历练,日后说不定真能有所作为。”
念卿对奚念郴的印象很浅,只知道他成天在偏院儿武枪弄棒,秦氏虽刁,却对那傻儿子宝贝的很,半点委屈没让他受过,从来都是捧在手心里。毕竟是家中唯一的男丁,想来他与念薇心性不同的。
只是如今念薇还有一事不明:“既然父亲想要叫郴哥儿跟着昌王,那为何要将宁国公府一家子请过来?”
宁国公府虽说与奚府同为前朝旧臣,却不识时务,又不可一世,惹得全京城的人厌烦,再者说,他那家中也有个考了多年未中一官半职的糊涂儿子王飞韵,叫他们来,平添心中不快。
谢伶一笑:“虽说王家那一群宵小着实可恼,却也是旧交,翻不出什么风浪来,那王飞韵还有一庶兄王飞掣,前些日子刚从慈安老家接来,你父亲是想看看此人可否能堪大用,将来好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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