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连串事实都摊开之后,每一个人无不义愤填膺。
首先要查的就是国债这块。
大宋发行的国债是由户部确定金额,然后交给银行,双方按照商定的利率,由银行承销。
银行也不能靠着自己的能力,吃下这么多的国债,通常都会分包给一些信誉良好的商人和企业,让他们负责销售。
毛病也就出在了这块。
两家煤炭厂,合并之后,资本额还不到15万,如何能从一大堆的公司之中,脱颖而出,拿下了500万国债的份额?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他们只交了百分之一的手续费,也就是5万元,后续的金额一致拖到了半年前,才陆续补上。
有人要问了,这不是补上了吗,还用得着穷追不放吗?
当然用得上!
要知道,中间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他们无偿占有495万国债,能进行多少投资?又赚了多少钱?
假如他们投资出现了亏损,没有赚够钱补窟窿,岂不是说朝廷要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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