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凡笙的沦陷,是必然的宿命。

        更何况,小王子爱他的玫瑰花,不是因为那朵玫瑰有多么的独一无二,艳丽无双,而是因为他为玫瑰付出了精力和时间。(注1)

        季凡笙无意间在自己的心头种下了一棵名叫“李哲川”的玫瑰,玫瑰陪他走完了最诗书礼仪、梦想激扬的少年时光,变成了他人生中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啊,他这辈子都忘不掉李哲川了。

        哪怕后来二人终于在大学重逢,事实证明,李哲川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季凡笙也弥足深陷,难以自拔了。

        他为了能让李哲川开心,卑微到尘埃里。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都能神色淡定地侃侃而谈,对着李哲川,他却总是一言不合就脸色爆红,说话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李哲川不喜欢他。任谁也不会喜欢上一个过于害羞的人。

        但李哲川越是表现得对季凡笙不喜,季凡笙就会越忐忑越紧张。

        如此往复,恶性循环。

        哪怕季凡笙不懈努力、制造种种偶遇的机会,强迫自己在李哲川面前表现得正常点。却也只是从可有可无的路人,变成了李哲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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