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林笑着摇摇头,到底还是个孩子。进屋了先拿湿毛巾给司文擦了把脸,虽然才结婚几天,但这么多年的相处经历了,他可知道司文闹觉的脾气,早上硬叫是要激歪的。

        程林就这么慢慢擦着,又自顾自的说:“赵龙来了,给咱送的早饭,我看了眼还挺好的,宋春秀的手艺还不错,你应该能爱吃。”

        “鸡鸭鱼肉已经送到了,赵虎找人收拾呢,我说这一早上怎么总听着乱糟糟的,原来是杀猪呢。”

        “我们小时候就盼着杀猪,杀猪就有肉吃了啊,那时候也不舍得纯吃猪肉,就一条猪肉炖上一锅酸菜,那也吃的美极了。”

        程林就这么小声的絮絮的讲着,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司文就跟她搭话了,“我爱吃血咕嘟,就是鲜猪血熬的血豆腐,放上调味料,碎葱花...”

        司文闭眼说着,还咽了口口水。

        程林笑的啊,可算是叫醒了,“那快起来吧,吃完饭领你去看杀猪,然后中午让他们做份血咕嘟!”

        司文一骨碌坐了起来,她喜欢程林叫她起床,他总有办法能让自己充满期待的开心的起床,连自己有起床气这回事都好忘了。

        简单吃了早饭,司文给程林找了件淡蓝的衬衫,她自己穿了条简单的红棉裙子,毕竟也是喜宴嘛,虽然不是正式婚礼,但也总得有点喜气。

        广场上已经支起了好几口大锅,热水在大锅里咕嘟咕嘟的沸腾着。乡亲们都自发来帮忙,宰杀牲畜的,用热水收拾的,还有准备配菜的,就像是一场人人参与的盛宴一样。

        今天掌勺的是村东头的老王头儿,他这些年专给村里人家红白喜事做掌勺,看到了今天这些食材差点都不敢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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