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全景模式,也仅仅拍摄了道路两旁风景。
而道路两旁的风景,本身就属于公共区域。
有人说了,凭什么将我拍进全景模式中?这就是对我隐私的侵犯!
呵呵,虽然你在强词夺理,但我以理服人。
首先,你既然走在大街上,那么这就标志着,你本身就已经成了风景的组成部分,你已经默认了你的形象不属于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否则你可以蒙头盖脸,更可以不出门!
既然出门了,那么被伟大的互联网之神拍在全景地图中,和被路人无意中瞥见,有什么本质区别?
这完全就是社会契约论中责任和义务的探讨,在此就不再展开讨论。
最后,回答这个问题的核心,这算是互联网之神对监控门事件的妥协吗?
我的回答是,不是。
很多人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却怀着最大恶意,揣测互联网之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