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十七。六岁杀鱼,七岁打鸟,八岁猎兔。”
“十二岁的时候我娘大病一场,算命的说是中了邪祟,叫拿一碗新鲜的猪血泼脸,我亲手喂了三月的小猪崽子都是自己含泪动的手;十四五的时候跟着父亲进山,打死过狼,同年山上跑下一头野猪,糟蹋了不少庄稼,也是我与几个弟兄一起杀的。”
博观没插嘴,竖直耳朵听着。
冯三恪扯唇笑了,背过手臂枕在脑后,这姿势本不雅,偏他身材瘦削,倒显得洒脱。
“乡下人命贱,畜牲命更贱,不像你们城里人,抱只兔子都当儿子养。我什么畜牲都杀过,架也打过不少,却独独没伤过人的性命——何况,那是我亲爹娘。”
博观怔怔看着他,眼里泪光闪烁。冯三恪最后一句话刚落,这孩子“哇”一声就哭出来了。
“冯哥你跟我回京吧,我把我爹娘分你一半!我以前有个哥哥,后来没了,我爹娘难过这么些年,正好咱们做亲兄弟吧!”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冯三恪叹口气,嘴笨,也没法哄他,只低声说:“我家原本一家五口,爹娘兄嫂都死绝了,就剩我一人。这案子过去半年,早没了线索,冤屈怕是洗不清了,我这杀人犯的名头得背一辈子。你当真敢跟我一起住?”
“敢的敢的!明儿我就去告诉大家伙儿,你是被冤枉的。”
冯三恪又叹了口气,旁人猜忌,哪里是一句半句就能解释得清的?博观他年纪小,不懂;他懂,却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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